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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艺术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简章

来源:学大教育     时间:2018-01-05 11:41:46


缴费成功后,无面试考试科目的考生于2018年1月6-9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科目开考前一天考生可来校查看考场地点,并在开考前半小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笔试科目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有面试考试科目的考生须于2018年1月6-9日先网上预约面试考试时间,预约完成后,即可自行打印准考证。有面试科目考试的考生须于开考前一小时到达专业考试指定信息确认点候考,并进行考试。

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所在省(市、区)招生办高考报名后发给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网上打印的南京艺术学院专业考试准考证。

如选择校外考点参加考试的外省考生,必须按所选择考点规定的时间、报名方式等要求进行报名、考试。

南艺校内考点网上报名、选报专业及网上缴费时间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18:00,逾期不予补报(现场不接受报名及现金缴费)。考生网上确认缴费后不予退费。预约面试时间截止至2018年1月9日18:00,报考需要预约面试考试时间专业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约考试时间,对考生参加考试造成影响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③根据河北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河北考生凡报考我校设在石家庄考点的专业,只能在石家庄考点进行专业考试,在其它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我校设在石家庄考点的专业,只允许河北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受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点参加考试。

④根据湖南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湖南考生凡报考我校设在长沙考点的专业,只能在长沙考点进行专业考试。

我校设在长沙考点的专业,只允许湖南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受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点参加考试。

⑤根据甘肃省考试院有关规定,甘肃考生凡报考我校设在兰州考点的专业,只能在兰州考点进行专业考试。

⑥根据福建省考试院有关规定,福建考生凡报考我校设在福州考点的专业,只能在福州考点进行专业考试,在其它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⑦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规定,山西考生凡报考我校设在山西考点的专业,只能在山西考点进行专业考试。

我校设在山西的考点,只允许山西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受山西省以外考生报考。

⑧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我校设在青岛的考点,只允许山东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受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点参加考试。

山东考生凡报考我校设在青岛考点的专业,只能在青岛考点进行专业考试。

⑨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我校设在武汉的考点,只允许湖北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受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点参加考试。

湖北考生凡报考我校设在武汉考点的专业,只能在武汉考点进行专业考试。

⑩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有关规定,河南考生凡报考我校设在郑州考点的专业,只能在郑州考点进行专业考试,在其它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我校设在郑州的考点,只允许河南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受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点参加考试。

⑾安徽考生凡报考我校设在合肥考点的专业,只能在合肥考点进行专业考试,在其它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我校设在合肥的考点,只允许安徽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受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点参加考试。

⑿浙江考生凡报考我校设在杭州考点的专业,只能在杭州考点进行专业考试。

⒀四川考生凡报考我校设在成都考点的专业,只能在成都考点进行专业考试。

⒁辽宁考生凡报考我校设在沈阳考点的专业,只能在成都考点进行专业考试。

⒂我校在外省招生的所有艺术类专业,艺术兼文科、艺术兼理科考生均可报考。

3、各省考试院对艺术类专业统考有政策要求,考生应依据所在省份的文件要求慎重报考;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或联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成绩无效。

4、考试交验的材料

①参加考试的考生,需交验身份证原件、南京艺术学院专业考试准考证、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办高考报名后发给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

②所有考生,均需验证无误后方可参加考试。身份证原件如丢失或未办理需提供临时身份证或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需贴有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公章)。

5、考试纪律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在我校艺术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我校将其作弊情况书面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三、优录政策

1、考生报考我校按专业分择优录取的专业,对于外省考试院(或省级招办)投档的考生,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达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普通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录取;考生报考我校按专业分择优录取的专业,对于江苏省考试院投档的考生,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即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一文科省控线×90%,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录取。

2、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音乐剧)、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前三名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分别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第一名10%、第二名8%、第三名5%。

3、被南京艺术学院确定为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专业“特优”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20%。具体报考和选拔及奖励办法见《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优秀新生选拔办法》。

四、有关说明

1、考生于2018年4月中旬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进入“成绩查询系统”查询本人专业考试结果,打印成绩单。合格考生不再寄发专业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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